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对全市乡镇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的警示函
各县(区)生态环境分局:
为加强对全市乡镇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的环境监管,提高环境守法率,保障我市生态环境安全,按照全市2022年度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安排,我局采取“县区交叉互查”的方式,对各县(区)乡镇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了第一季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本次共随机抽查乡镇以上医疗卫生机构22家(高新区2家、谯城区5家、涡阳县5家、蒙城县5家、利辛县5家),存在问题19家(高新区1家、谯城区5家、涡阳县5家、蒙城县5家、利辛县3家),现将存在问题和处理意见通报如下:
一、高新区
(一)亳州市人民医院
存在问题:1.废水自动监控站房存放两桶废液未交危废处置单位处置。2.现场未提供2022年1月和2月废水达标排放自行监测报告。3.医疗废物暂存间感染性医疗废物和损伤性医疗废物未按标识标牌分区存放,医废转运联单记录中,转运单位提前记录转运时间并签字。
处理意见:1.责令该院将废液桶贮存在危险废物暂存库房,并定期交危废处置单位处置。2.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的频次开展废水自行监测,并保存自行监测报告,否则,立案处罚。3.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对感染性医疗废物和损伤性医疗废物按标识标牌分区存放,并如实完整填写医疗废物收集记录及转运联单。
二、谯城区
(一)亳州市谯城区芦庙镇卫生院
存在问题:1.放射科工作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个人辐射剂量计。2.医疗废物暂存间大门外侧未设置医疗废物警示标识。
处理意见:1.责令该院加强对放射科工作人员的管理,按规定佩戴个人辐射剂量计。2.在医疗废物暂存间大门外侧设置医疗废物警示标识。
(二)亳州市谯城区华佗镇卫生院
存在问题:1.医疗废物暂存间内暂存的医疗废物没有称重、张贴标签。2.医疗废物未及时转运,暂存时间超过48小时。
处理意见:1.责令该院加强管理,医疗废物要经打包、称重、张贴标签后,方可入库。2.及时转运处置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存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
(三)亳州市谯城区大杨中心卫生院
存在问题:1.医疗废物暂存间大门外侧未设置医疗废物警示标识。2.放射科一名实习生未佩戴个人辐射剂量计。
处理意见:1.责令该院在医疗废物暂存间大门外侧设置医疗废物警示标识。2.加强对放射科工作人员的管理,按规定佩戴个人辐射剂量计。
(四)亳州市谯城区观堂镇中心卫生院
存在问题:1.医疗废物暂存间大门外侧未设置医疗废物警示标识。2.医疗废物暂存超过48小时,且未如实记录转运联单,2022年3月4日至9日实际未转运医疗废物,但记录为已转运。3.放射科医生唐继超未佩戴个人辐射剂量计。
处理意见:1.责令该院在医疗废物暂存间大门外侧设置医疗废物警示标识。2.及时转运处置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存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并如实记录医疗废物转运联单。3.加强对放射科工作人员的管理,按规定佩戴个人辐射剂量计。
(五)亳州市谯城区赵桥乡卫生院
存在问题:1.医疗废物暂存间大门外侧未设置医疗废物警示标识。2.医疗废物未及时转移,暂存时间超过48小时。3.未填报排污登记表。
处理意见:1.责令该院在医疗废物暂存间大门外侧设置医疗废物警示标识。2.及时转运处置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存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3.责令该院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报排污登记表。
三、涡阳县
(一)涡阳县阳光医院
存在问题:1.医疗废物包装袋张贴的标签未注明重量,损伤性医疗废物和感染性医疗废物混存。2.2022年3月2日的转运记录无转运接收人签字。3.未建立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和加药记录。
处理意见:1.责令该院将医疗废物打包、称重、张贴标签,并如实登记,损伤性和感染性医疗废物要分类存放。2.如实记录医疗废物转运联单,转移数量、接收人姓名等信息要记录完整。3.加强污水处理站运维管理,建立运维记录和加药记录。
(二)涡阳县兴华医院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医疗废物收集台账和转运联单记录不一致,2022年2月27日至28日收集台账显示收集损伤性医疗废物1.31公斤,转运联单显示转运损伤性医废1.0公斤。
处理意见:责令该院加强医废管理,如实记录医疗废物收集台账和转运联单,严禁非法转运、处置医疗废物。
(三)涡阳县北大医院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医疗废物暂存间内有部分医疗废物包装袋未张贴标签。
处理意见:责令该院加强管理,医疗废物要经打包、称重、张贴标签后方可入库。
(四)涡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存在问题:1.医疗废物暂存间外未设置医疗废物警示标识,未设置挡鼠板和洗漱池,且暂存间内存有其他杂物。2. 医疗废物未及时转运,暂存时间超过48小时,2022年2月21至3月1日期间未转运医疗废物。
处理意见:1.责令该院在医疗废物暂存间外设置危险废物警示标识,设置挡鼠板和洗漱池,禁止在暂存间内存放杂物。2.及时转移处置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存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
(五)单集林场医院
存在问题:2022年2月22日至2月28日期间,有医疗废物转运记录,但无医疗废物收集记录;转运时仅记录了感染性医疗废物和损伤性医疗废物的总重量,未将感染性医疗废物和损伤性医疗废物分别记录。
处理意见:责令该院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如实填写收集台账和转运联单,对感染性医疗废物和损伤性医疗废物要分别称重并做好记录。
四、蒙城县
(一)蒙城县吕望卫生院
存在问题:1.放射科工作人员孙雨未取得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合格证书而上岗。2.医疗废物未及时转运,2022年2月18日至2月25日仅转运医疗废物2次,医疗废物暂存时间超过 48 小时。
处理意见:1.责令该院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参加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未取得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合格证书前不得上岗。2. 及时转移处置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存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
(二)蒙城县妇幼保健院
存在问题:未提供放射科工作人员胡甲甲、丁宇杰、乔金强、蔡文博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合格证书。
处理意见:责令该院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参加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未取得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合格证书前不得上岗。
(三)蒙城县常兴卫生院
存在问题:医疗废物收集台账和转运联单记录不一致,3月4日至6日收集台账显示收集感染性医废10.6公斤、损伤性医废2.05公斤,转运台账显示转运感染性医废9.4公斤、损伤性医废1.35公斤。
处理意见:责令该院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如实记录医疗废物收集台账和转运联单,严禁非法转运、处置医疗废物。
(四)蒙城县移村卫生院
存在问题:1.放射科警示灯不能正常使用。2.未提供2021年第四季度放射科工作人员个人辐射剂量检测报告。3.医疗废物包装袋未张贴标签。
处理意见:1.责令该院立即对放射科警示灯进行维修,保证能够正常使用。2.对放射科工作人员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个人辐射剂量检测。3.加强管理,医疗废物要经打包、称重、张贴标签后,方可入库。
(五)蒙城县田桥卫生院
存在问题:1.未提供2021年第四季度放射科工作人员个人辐射剂量检测报告。2.放射科诊疗室墙体裂痕较多,存在辐射安全风险。
处理意见:1.责令该院对放射科工作人员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个人辐射剂量检测。2.对放射科诊疗室墙体进行修补,确保辐射安全。
五、利辛县
(一)利辛县旧城镇卫生院
存在问题:医疗废物暂存间设置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错误,且未设置挡鼠板。
处理意见:按照《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要求,张贴医疗废物警示标识,采取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的安全措施。
(二)利辛县永兴镇中心卫生院
存在问题:1.医疗废物暂存间未设置挡鼠板。2.医疗废物暂存间内有一袋医疗废物未张贴标签。
处理意见:1.医疗废物暂存间要采取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的安全措施。2.医疗废物要经打包、称重、张贴标签后方可入库。
(三)利辛县张村镇中心卫生院
存在问题:医疗废物暂存间大门外侧未设置医疗废物警示标识。
处理意见:在医疗废物暂存间大门外侧设置医疗废物警示标识。
针对以上存在的环境问题,请各县(区)高度重视,举一反三,对辖区内乡镇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全面排查和帮扶指导,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消除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本次通报问题的处理处罚及整改落实情况,请于2022年4月30日前报送市生态环境局。市局将安排人员适时开展后督查,对处理处罚不到位,整改不力的将予以全市通报,并纳入各县(区)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考核。
亳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3月21日
抄送:各县(区)人民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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