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提高审批效率,加快项目落地,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推行“环境影响区域评估+环境标准”工作的通知》(皖环发〔2021〕23号),利辛县城北镇人民政府已于2021年开展了《利辛县城北镇工业集聚区环境影响区域评估报告》编制工作,并于2022年1月9日通过审查。现将审查修订后的《利辛县城北镇工业集聚区环境影响区域评估报告》予以公示,供区域内建设项目入驻使用。
见链接附件。
亳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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