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力推进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擦亮了高质量发展的生态底色,环境质量大幅提升,实现了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明显改善。
一、空气环境质量
2021年,全市二氧化硫年均值浓度为6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年均值浓度为18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为0.9毫克/立方米,臭氧8小时均值第90百分位浓度为154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值浓度为72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年均值浓度为38微克/立方米;PM10、PM2.5年浓度较2020年分别同比下降12.3%和23.6%,优良天数达285天,空气优良率78.5%,优良天比例同比增长8.3个百分点,为有监测记录以来的最好水平。酸雨监测点降水pH年均值为7.14,全年无酸性降水。
二、水环境质量
(一)地表水环境水质状况
涡河、惠济河、西淝河等河流共设13个国控断面,亳州市地表水总体水质状况好转,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上升。涡河义门大桥、涡河岳坊大桥、涡河龙亢等9个水质断面为Ⅲ类,水质状况为“良好”,占比69.2%;涡河、包河、西淝河等4个国控断面水质均为Ⅳ类,占比30.8%,与2020年相比,水质状况明显好转。
(二)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亳州市地下水共设置点位4个,分别是亳州市区的一水厂(停水)、三水厂、涡北水厂、应急加压泵站。地下水监测结果显示:除了因氟化物和钠(因地质原因引起)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水质标准,其余监测因子都符合Ⅲ类水质标准。
(三)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2021年我市启用调蓄水库地表水水源地,监测结果显示:调蓄水库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水质标准。
三、声环境质量
(一)道路交通噪声
2021年,我市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点位21个,本年度开展昼间监测,监测值在57.0—69.6分贝之间,采用路段长度加权算术平均法计算,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1.9分贝,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为“一级”,较2020年下降了1.0分贝,道路交通噪声质量有所改善。
(二)区域环境噪声
2021年,共布设区域声环境监测点位106个,其中一类区25个,二类区62个,三类区19个。监测值在45.1—66.2分贝之间,噪声平均值54.2分贝,较2020年下降了0.2分贝,区域声环境质量有所改善。
(三)功能区噪声
2021年,亳州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共8个,其中1类区1个,2类区5个,3类区2个。2021年亳州市各类功能区声环境质量共监测64点次,其中昼间达标率为100%,夜间达标率90.6%。与上年相比,亳州市一类区一个昼、夜间平均等效声级均下降;二类区5个,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上升了0.4dB(A),夜间平均等效声级下降了0.2dB(A);三类区2个,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上升了0.7dB(A),夜间平均等效声级与上年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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